
近日,一张悬挂在7-ELEVEN便利店内的广告牌照片在网络上炸开了锅——醒目的“人间烟火味,最抚凡人心”标语下方,赫然陈列着各类香烟产品。这句原本充满生活诗意的句子,竟与烟草广告捆绑在一起,迅速引发网友激烈争议:“这是在美化吸烟吗?”“用温情文案推销香烟,底线在哪?”随着舆论发酵,记者联系涉事公司,对方回应“正在处理”,而律师则直接点出:此举已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。
一、温情包装下的危险信号:当“烟火味”变味
“人间烟火味,最抚凡人心”——这句话原本勾勒的是市井生活里热腾腾的早餐摊、深夜亮着灯的便利店、邻里间的寒暄笑语,是一种对平凡温暖的共鸣。但当它与香烟捆绑,味道就全变了。有网友犀利评论:“这分明是把‘致癌物’包装成‘治愈品’!”在控烟已成社会共识的今天,此类广告通过情感绑架,将吸烟行为与“抚慰人心”“生活情怀”暗中挂钩,尤其容易误导青少年或情绪低谷人群,淡化烟草危害。这种“软性营销”看似含蓄,实则比直白的促销更危险。
二、律师敲警钟:踩了哪条法律红线?
事件发酵后,法律专业人士迅速指出问题核心。根据我国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:“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户外发布烟草广告。”便利店作为公共场所,悬挂此类广告已涉嫌违规。更关键的是,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三条强调烟草广告不得“诱导、怂恿吸烟”,而“最抚凡人心”的表述,恰恰带有情感诱导色彩。律师提醒,此类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,更暴露了企业在广告审核上的重大疏漏——这不是“创意失误”,而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体现。
三、品牌形象危机:便利店的“便利”不该包括“便利吸烟”
7-ELEVEN作为知名连锁品牌,本应以社会责任为先。此次广告争议,直接冲击其公共形象。有消费者直言:“便利店是买早餐、应急用品的地方,不是推广烟草的窗口。”尤其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的当下,品牌若与烟草“温情绑定”,无异于自损口碑。尽管公司回应“正在处理”,但网友更期待看到实质行动:是否全面自查下架?如何加强广告审核机制?企业的社会责任,恰恰体现在对这种“擦边球”行为的零容忍。
四、反思:我们需要怎样的“人间烟火味”?
真正的“人间烟火味”,是早餐的豆浆油条香,是便利店关东煮的热气,是社区里孩子的笑声——而不是烟草燃烧的味道。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:在营销愈发追求“情感共鸣”的时代,创意不能越过法律和道德的边界。公共场所的广告,尤其是面向大众的连锁品牌,更需谨守底线。控烟之路任重道远,需要企业、监管和公众的共同监督。下一次,当我们再看到“烟火味”三个字,希望它关联的是热气腾腾的生活,而不是需要警惕的诱惑。
对此你怎么看?你是否也在便利店见过类似的“擦边球”广告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察与观点,一起守护真正的“人间烟火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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