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利店“烟火味”广告牌引争议:是诗意营销,还是法律红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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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利店“烟火味”广告牌引争议:是诗意营销,还是法律红线?

近日,一张悬挂在7-ELEVEN便利店内的香烟广告牌,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。广告语“人间烟火味最抚凡人心”,这本是一句充满诗意、抚慰人心的句子,但当它与香烟产品并列出现时,味道就全变了。网友的随手一拍,迅速点燃了公众对于商业广告边界、企业社会责任与法律底线的广泛讨论。这不仅仅是一块广告牌的下架问题,更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在流量与情怀营销盛行的今天,一些品牌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冒险心态。

一、诗意包装下的“软性诱导”,网友为何不买账?

“人间烟火味”,这个词组本身极具画面感和共鸣感,它关联着市井生活、家常饭菜带来的温暖与踏实。然而,当便利店将其与香烟强行绑定,试图为一种明确有害健康的产品披上“生活哲学”和“情感慰藉”的外衣时,这种“创意”就变得格外刺眼。网友的“不买账”非常直接:这是对美好词汇的挪用和亵渎。大家反感的是,商家用文艺情怀来淡化烟草的危害性,进行一种隐晦的、更具迷惑性的“软性诱导”。尤其是在便利店这种人流密集、青少年也可能接触到的公共场所,这种广告的潜在影响更令人担忧。

二、律师敲响警钟:此举涉嫌明确违法

争议迅速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。专业律师随即指出,该广告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。该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: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、户外发布烟草广告。便利店作为典型的公共场所,其店内广告牌无疑在此监管范围之内。此外,广告法也严禁烟草广告利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名义进行变相宣传。用“人间烟火味”这种与烟草无直接关联的文化意象进行包装,很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烟草广告。企业的“正在处理”回应,更像是一种被舆论和法律双重压力下的被动整改。

三、品牌营销的“擦边球”心态,该歇歇了

这起事件并非孤例。近年来,一些品牌为了博取关注、制造话题,屡屡在广告营销上打“擦边球”,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。从某些低俗文案到这次的文化意象挪用,其核心逻辑都是“争议即流量”。然而,在公众法律意识和健康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,这种短视的营销策略风险极高。它消耗的是品牌长期积累的信誉和好感度。对于7-ELEVEN这样一个遍布全国的连锁品牌而言,一次这样的“翻车”,对其品牌形象的损害,远非一时流量可以弥补。这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:任何创意和营销,都必须以严守法律底线和基本的社会责任为前提,否则终将“玩火自焚”。

四、“最抚凡人心”的,应是健康与责任

说到底,“人间烟火味”之所以动人,在于它承载的是真实、健康、温暖的生活本身。真正能抚慰人心的,是清新的空气、家人的陪伴、安全放心的食品,而不是任何形式的烟草营销。公共空间的广告,在追求商业价值的同时,必须承载相应的社会价值导向。便利店作为城市毛细血管般的存在,其展示的内容,理应更谨慎、更积极。

这次广告牌的下架,是一个必然的结果。它是一次生动的普法课,也是一次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公开拷问。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引以为戒,别再让“烟火气”染上不该有的味道。对于这种打着情怀旗号的违规营销,你怎么看?你在生活中还见过哪些离谱的“擦边球”广告?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察与看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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